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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税总函〔2016〕74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修订印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为做好认定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政策全面落实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推手。优惠政策“含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税务机关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统筹谋划,扎实部署,建立科学有序、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既要加强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配合,又要注重与科技、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形成合力。要通过优化服务,简政放权,为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环境,降低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的成本,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将对企业的税收优惠转化为鼓励市场主体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水平的强大动力。
      二、广泛宣传,保证企业应享尽知
      既要通过报刊杂志、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等传统媒介,又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因地制宜地开展政策宣传,提升宣传深度和广度,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掌握统一的政策口径。要将政策规定、认定程序、申报条件、管理方式等内容及时充实到12366知识库,规范12366热线人员答复口径,保证政策解释权威准确、口径统一、容易理解。要加大税务机关内部培训力度,着力提升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确保其能准确、迅速掌握和落实政策。要与科技、财政部门之间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发挥部门合力,及时收集、发现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妥善解决,防止出现多头管理、互相推诿的现象,确保政策全面落地。
      三、简化程序,切实降低办税成本
      简化备案程序,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认真做好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和后续管理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审批。
      各地税务机关还要加强联系、信息共享,采取有效手段,对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实现管理的无缝对接,降低纳税人的涉税成本。
      四、强化统计,做好政策效应分析
      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和享受优惠情况,用好用活现有数据,扎实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全面掌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户数、享受优惠的户数及优惠金额等数据,认真进行政策效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全面实施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为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为国家经济升级发展建言献策。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2月18日

上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税总函〔2016〕74号
下一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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