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间
(1)对定期定额户,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为月”,简并征期的还有“季”、“ 半年”;申报期限和缴纳期限为“月后10日”、“ 季后10日”、 “半年后10日”;
(2)对扣缴义务人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为“月”,申报期限和缴纳期限为“月后15日”;
(3)对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纳税期限为“年”,申报期限和缴纳期限为“年后30日”;如纳税义务人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期限为“次”,申报期限和缴纳期限为“7日” ;
(4) 从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纳税期限为“年”,申报期限和缴纳期限为“年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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