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地税分局,针对城市改扩建“7451”重点工程、环城高速、过境高速、大西高铁、工业园区建设及房地产开发等一批国家、省、市级重点工程项目的落地开建,积极调研跟进,落实服务举措,推行“项目化”管理办法,有效堵塞了税收漏洞,提升了服务水平,受到纳税人好评。去年,该局入库重点工程税收1.8亿元,占税收总额35.6%,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信息管税,实施源泉控管。以“创优税收环境,促进招商引资”为平台,提前介入地方政府重点工程招商签约,及时掌握项目引进和落地基本情况;同时,拓展信息来源渠道,注重从地方经济会议、领导重要讲话、政府有关文件等载体中攫取涉税经济信息,在筛选、分析、甄别的基础上,强化针对性措施制定和跟进落实;充分运用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工商、国税、建设、土地、计划、规划、房管、重点工程指挥部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将重点工程信息数据全部纳入管理系统,实现实时监控、无缝隙管理。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以工程项目为标的严格税务登记,逐户建立税源管理册籍台账,详细登记项目落地时间、开工时间、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投资规模、分期付款情况、实现税款、申报税款、已缴税款、欠缴税款、欠税原因、申报数据与检查数据分析比对结果、疑点分析结论、税收管理员意见、经局管理层批准的对应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通过严格有序的项目管理手段,促进重点工程“项目化”管理落到实处,同时,也消除了税收管理员在重大工程项目管理上的随意性,大大降低了税务干部廉政风险。
三是严格发票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分项目开展发票开具金额版次、使用票种、开具形式、抄报时间等有关项目资格的认证核准;严格实行外出经营报验、查验和代开发票的检查;重点检查和查处房地产企业违规超标准收取“首付款”,利用自制白条收据收取预售房款、配套车库款或其他款项;对于将有关收款存入个人账户,长期不入账或长期挂在“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或直接坐支冲抵有关费用等偷逃税行为,严格按新《发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进一步明确重点工程款项往来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正规发票,企业不得使用自制票据销售不动产,房管部门必须凭正规发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并代收契税;按月开展发票巡查,通过查、处并举的方法,进一步规范发票管理环境。
四是借助金税三期,引深纳税评估。充分应用金税三期试点的有利契机,强化纳税评估平台优化升级,及时采集重点工程项目有关数据,实时开展动态分析比对和评估指导工作,将评估意见及时推送到项目管理组、落实到责任人,并开展落实反馈和跟踪问效,确保以评促管、以评堵漏、以评提效。
五是多措并举,抓好项目清算。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日常检查、重点稽查和纳税评查工作,特别是针对工程阶段性竣工和全面竣工,引入中介机构进行工程预决算检查和税款清算,充分发挥权威机构的职能作用,影响和引领重点工程项目自觉依法依规照章纳税,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点工程项目税收的“跑、冒、滴、漏”。
2014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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